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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112學年度證照補助作業時程」 1. 學生證照補助的期限範圍:證照生效(通過)日為112年4月1日至112年7月31日止者。
2. 學生線上申請期限: 112年10月5日至19日(共計15日)。
3. 申請表單連結https://forms.gle/gxEPUrFtAQk3jgER8

二、審核與通知:
1. 本處將於10月20-24日整理貴系所有申請學生之資料,並做初步審核後,彙整提供至貴系。
2. 請貴系收到所有資料後,直接進行審查,並確認是否補助與金額後,經系主任簽章,通知獲得補助的學生。
3. 獲得通知補助的學生,須檢具下列文件(1)證照文件或合格通知書影本乙份(需攜帶正本查驗);(2)報名繳費收據,經系辦查核無誤後,辦理補助事宜。
4. 請獲得補助學生於申請單空白處簽名確認。
最後異動時間:2023-11-23 下午 02:09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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